首页 > 新闻 >>正文

香港籍人民陪审员首次在珠海参加庭审

  央广网珠海11月26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杜志 何娟)日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继母殴打未成年子女导致故意伤害的案件。被告人朱某是本案受害人玲玲(化名)的继母,她认为玲玲不听话、喜欢调皮捣蛋,为了教育她才多次采取极端的形式进行打骂,致其轻伤一级。

  横琴法院在审理本案时,考虑到保护受害人的切身利益,教育广大家长,不仅为被害人指定了诉讼代理人,还煞费苦心的分别选任了一位香港籍的教育专家和一位珠海本地青少年教育问题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与本院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横琴法院的审判团队并没有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希望深入了解案件发生背后的根源,尽可能帮助被害人玲玲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和维系整的家庭的和谐。

  承办法官从被害人父亲那里了解到,本案的被告人朱某也有一个充满阴影的童年。朱某从小丧父,母亲带着她和弟弟改嫁,她的继父性格暴躁,经常虐待姐弟俩,不给饭吃。其弟弟在11岁时,因忍受不了家暴而离家出走,至今生死未卜。可以说她整个童年是在暴力与痛苦中度过,心灵上已经留有严重的创伤。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朱某患有“边缘智力”,其智商介乎于“正常智力”与“智力低下”之间,是大脑发育障碍影响了高极神活动所致;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然而认知能力不足,在抽象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比正常人稍慢。但在本案案发时段内,其辨认、控制能力均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朱某与玲玲的父亲还育有仅有三岁的儿子,需要母亲的照顾与关爱,玲玲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整个家庭都需要朱某来维系。由于家庭困难,为了玲玲能够健康成长,玲玲的父亲只能将其暂时送回湖南老家爷爷奶奶的身边,并将其送到当地学校继续学习。

  该案承办法官、横琴法院副院长曹如波法官表示,刚接到本案时,以为是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当翻到卷宗里伤情照片时,一下子被震撼了。“为人父母者教育孩子要先教育自己,要与子女共同成长。有的父母因为种种原因,在孩子身上发泄愤怒,殴打子女,就是缺乏自省、放弃自我要求的典型体现。”曹法官讲道:“在司法实践中,殴打儿童导致故意伤害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追寻背后的原因,所以横琴法院特意安排了香港教育专家和珠海青少年教育专家担任陪审员,参与审理本案,与被告人和受伤害的儿童展开深层次的交流,尽量弥补儿童的心理伤害,让被告人真正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根源,及早改过自新。”

  来自香港的人民陪审员岑柱华是香港弘佳教育集团的董事,岑先生在横琴法院参加庭审,是珠海市首次选用的香港籍陪审员参加开庭审案。他表示,作为香港人在珠海第一次参加庭审非常兴奋,亲眼我铭家推进依法治国的情况是确确实实的,审判诗正、公平、公开的,对判决结果是满意的。他认为,能够担任陪审员参加表达对案件的看法,与法官共同讨论案件,对于我们香港人认识我铭家的法律、依法治国的现状是非常有利的。

  另一位陪审员马莅夏在珠海有着多年丰富的青少年教育经验。他认为,珠海市是很多外来工的城市,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被害人的伤害很可能是终身的,对孩子的教育需要把握一个度,溺爱和虐待是教育孩子的两个极端,孩子开始有自己的看法表明他长大了,作为父母应该感到高兴,不应该压制和殴打,要适当教育,不能对孩子造成伤害。

  两位陪审员非常关心被害人玲玲的现状和成长,在庭审结束后,专门与被告人朱某和玲玲的父亲谈话,深入了解孩子的就学、生活情况,并对朱某夫妇将来对孩子的教育和玲玲以后的成长提出建议。

 

中国都市网:中国都市营销门户!(通过我们让您的信息快速传播到互联网,传遍全国!)

资讯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