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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属霸王条款


本报讯(记者王刚 通讯员张镝 李诚 杨绍武)享受“双十一”网购的优惠同时,切莫忘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昨日,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要防止网购中的价格陷阱,注意关注和辨别平台或网站的页面宣传中有无“霸王”条款。

“防止价格陷阱,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双十一”促销着实让人心动,但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大多属断码、残次品甚至冒牌货;或是以优惠价促销但未明确优惠时限条件的,这其中不少属于虚假打折促销;再或者宣称购物消费后一段时间内返还现金的,这其中有一部分实质就是欺诈,骗到钱就开溜等等,消费者务必保持警惕,慎重购买。“既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也不要被虚假信息所迷惑,积极防范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市民参与网购促销,千万不要因为价格便宜,而冲动消费盲目“血拼”,最好先是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横向比较所购商品或服务的综合情况再做选择。

同时,消费者应特别关注平台或网站的页面宣传中有无霸王条款,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对此类商品不但不要购买,还要积极向工商等执法部门反映或。对预付款商品,消费者一定要区别“订金”和“定金”的含义,避免落入预设的“圈套”。

此外,消费者应注重支付安全,选择支付方式时,要注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货到付款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

签收环节也务必高度重视。一般应该先验货后签单。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如果未能当面验收,货物出现问题,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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