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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易贷、翼龙贷:互联网金融进入理性发展期

 

   2016年以来,随着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的全面展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告别“野蛮生长”的初生期进入理性规范发展的成长期。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与评估课题组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评级与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从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状况来看,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营造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从整治成效看,我国互联网金融无序发展、风险案件高发频发等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风险水平不断下降,市场环境正逐步趋于净化。

   自2015年12月以来,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呈逐月减少趋势,截至2016年12月,平台数为2448家,同比下降28.7%。截至2017年5月,平台数进一步下降到2148家,比2017年年初减少300家。

   过去一年,随着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退出和发生问题平台数量也迅速增多。截至2016年12月底,累计停业和问题平台数量达3429家,比2015年底增加1741家。2017年以来,累计停业和问题平台数量逐渐趋于稳定,截至2017年5月,累计停业和问题平台数量3748家。停业和问题平台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上海、浙江、北京五省(市),它们占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总数比例达到60.96%。

   尽管互联网金融随着严格监管和专项整治进入深度调整阶段,但行业人气不减反增。2016年12月底,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分别达到411.88万人和203.97万人,是上一年同期的1.38倍和2.60倍。2017年5月,当月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进一步攀升到414.95万人和322.11万人。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平台投资和融资依然高于其他地区。

   报告分析,相较于传统金融业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互联网金融的风控体系无论在合法性、规范性还是科学性等层面仍存有诸多缺陷,既有典型业务“异化”特征,风险也更加复杂——不仅存在着征信体系和市场环境的不完善、组织结构和交易机制的漏洞,同时也存在内控机制的不足以及IT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不可靠。另外,监管机制和法律体系不完备也是广遭诟病。

   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乱象,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以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监管行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目前,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逐步完成,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也接近收尾验收阶段。监管政策渐次落地和行业治理持续深化,推动行业正式告别“野蛮生长”的初生期,进入理性规范发展的成长期,行业发展生态环境趋好,风险水平趋稳可控。

   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由原银监会牵头负责。银监会于2016年4月印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后又制定了网贷机构管理办法,建立了备案登记和第三方存管制度,对校园贷、现金贷乱像进行了重点整治。

   一是填补了网贷行业的监管空白。2016年8月,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该办法填补了网贷领域的监管空白,明确网贷机构的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对网贷机构的业务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

   二是实行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制度。2016年11月,银监会、工信部和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要求新设立的网络机构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已经设立并需要整改的网贷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认定后方可备案登记。备案制度成为网贷平台开展业务的一个隐形牌照。日后平台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都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

   三是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2017年2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推动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与此同时,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将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并由银行与网贷机构共同完成资金的对账工作。

   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了对网贷资金在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了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已有广东华兴银行、江西银行、上海银行等51家银行开展了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有879家网贷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了存管协议,约占同期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45%;有663家平台与银行完成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占平台数量的33.9%。

   四是整治校园贷、现金贷乱象。2016年10月和2017年6月,银监会等部委两度发文对校园贷进行规范整治,叫停网贷机构新发校园网业务标的,并要求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有序清退校园网贷待还余额。此外,2017年4月和12月,监管机构又两度发文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要求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P2P网贷机构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在强监管压力下,校园贷、现金贷风险得到初步遏制。

   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平台风险有效管控毕竟不是一蹴而就,很多平台尚未经历完整风险周期,相对平台发展速度和资产规模,风险文化和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多数平台尚未实现常态化盈利,在可预见的强监管态势下,行业深度洗牌和调整远未结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平添了行业发展变数。期待随着专项整治收官和长效机制建立,我国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能够实现真正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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